新三板的转让方式是什么?在哪里可以查询转让方式?
2021-08-0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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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即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共有三种股票转让方式,分别是协议转让、做市转让和竞价转让。现阶段,由于竞价转让方式的相关条件尚未明确,挂牌公司股票实际上可以选择的只有做市转让方式和协议转让方式。考虑到竞价转让方式的实施需要一定的市场积累和技术准备,竞价转让的实施条件、竞价转让方式的确定及有关变更要求,将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另行制定。
三板有协议转让,做市商转让以及**竞价交易转让。可以找我了解详情。
1、协议方式:
一般,协议方式必须等交易对手出现,而且是私下进行的,不是公开的。
2、做市方式:
做市方式是在只有做市商和投资者之间能够成交,禁止投资者之间交易,做市商同时提供卖价和买价,以报价和投资者达成交易,只要是有价值的股票,想什么时候买随时有货,觉得做市商报价合理,亦可随时出货,做市商交易主要目的是活跃市场,增加交易量。
3、竞价方式:
也要有交易对手出现,但是公开进行,有人挂卖盘,价格合适,就有人买入,公开竞价,价格更加公允,交易也更容易促成。
4、其他**批准的转让方式:
此种转让方式则是通过**批准,是在出现特殊情况下的一种转让方式。
以上四种新三板股票转让方式当中,最常用到的是协议方式和做市方式。
所谓新三板做市转让,是指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在新三板正常转让日内,做市商必须连续报出其做市证券的买价和卖价,若投资者的限价申报满足成交条件,则新三板做市商在其报价数量范围内,有按其报价履行与其成交的义务。也就是说,投资者需要买卖股票时,买卖双方不直接成交,而是通过新三板做市商作为对手方,只要是在报价区间就有成交义务。
一是做市转让方式。
鉴于当前市场主要矛盾是流动性不足,采用了更加有助于提供充足流动性的传统竞争性做市商制度,即由两家以上的做市商为一家挂牌公司做市,做市商持续向市场提供买卖双向报价,并在其报价数量范围内按其报价履行成交义务;做市转让时间内,投资者之间不能成交。
二是协议转让方式。
在整体吸收原中关村试点期间协议转让方式的基础上,对部分规定进行优化。一是降低了单笔报价委托数量,将每笔报价委托不得低于30000股的规定,调整为最小交易单位为1000股。二是为解决中关村试点阶段存在部分申报价格相同、买卖方向相反的定价委托之间因为没有人工点击确认而无法成交的问题,增加了未成交定价申报收盘自动匹配功能。
三是竞价转让方式。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竞价转让方式与交易所市场的竞价交易制度类似。基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市场特征,在申报价格限制、收盘**竞价时间等方面做了有针对性的差异化安排。
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挂牌公司股票,应当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条件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另行制定。在有关竞价转让方式的条件正式明确前,暂不实施竞价转让方式。
“转让方式可以变更。在符合相应条件的基础上,挂牌公司可以根据公司基本情况变化和市场发展的实际需要,申请变更股票转让方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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